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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 优化调整运输
结构攻坚行动方案(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二、推进多式联运设施高效联通
(二)实施多式联运枢纽节点攻坚行动。依托港口、内陆港、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等载体,“一点一策”提升多式联运功能,健全多式联运枢纽节点网络布局,推动完善能级适配的集疏运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国家物流枢纽多式联运工程,新建或改扩建的,功能布局要全面实现多式联运换装区、装卸作业区、后方堆场和仓储等功能区集中布设、一体衔接。依托多式联运枢纽节点创新运行管理模式,引导成立多式联运运营公司。加强边境口岸物流设施建设改造,提升集装箱接发、换装能力。在满足口岸检查单位监管作业要求的基础上逐步消除枢纽节点货运设施物理隔离,推动堆场共享、设施共用、一体化运营。
(三)实施主要港口多式联运功能提升行动。“一港一策”推进铁路直通重点港口铁水联运港区堆场,科学设置港湾站、港口站、分区车场和装卸点。加强港口短支航道和集疏运公路建设。支持既有运能紧张集疏运线路、场站扩能改造,配足到发线、装卸线、中转仓容。在适合的港口码头试点开展“车船直取”。推动具备条件的千万标箱以上港口建设完善货运通道,强化与内陆港联动。在港口与内陆港间实施多式联运精品班列客车化运行,强化班列质量考核。到2030年,实现20个铁路装卸区与港口堆场共享。
(四)实施公共内陆港陆海联动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内陆港布局与改造升级,强化与沿海港口、边境口岸等协同联动,构建“内陆港+铁路班列+港口+航线”陆海联动发展模式。强化公共内陆港集装箱提还箱点功能,推进关务、港务、船务前置,提升联运组织、集装箱管理、信息互联、供应链集成、通关等能力。到2030年,完成30个公共内陆港功能改造提升。
(五)实施铁路场站运行效能提升行动。“一站一策”推进铁路货运场站改造升级,拓展现代物流功能,支持加快推进开放式经营,提升线上服务能力。支持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补强编组站及装卸车站到发线等设施,提升货物集结、商品转运、通关服务等功能,推动提升中欧(亚)班列运行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铁路危险货物场站布局,支持扩大中长距离大宗危险货物铁路运输规模。
(六)实施大型物流园区更新提质行动。新建或改扩建大型物流园区要与产业布局协调。支持年吞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短支航道或管道,提升枢纽内连外通水平与多式联运组织效率。指导物流园区集中布设货运功能区,配备转运设施设备。
(七)实施规模化产业园区交通联网行动。以国家级产业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型资源矿区产区为重点,规划建设多式联运“园中园”,通过公路、铁路连接线等便捷连接周边枢纽港站和国家干线路网。加强疆煤外运重要坑口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规模化产业园区强化多式联运功能配置,完善分拨中心、冷藏库、高标仓、期货交割仓等配套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创新集拼集运、定制班列等模式。支持年货物吞吐量150万吨以上的规模化产业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
三、推进多式联运数智化升级
(九)大幅提升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覆盖面。建立多式联运电子单证制度,明确单证要素、编码规则及安全管理等要求。建设国家多式联运电子单证系统,推进单证可信流转,强化数据互联共享。推动《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生效并加快应用。对标国际公约修订系列1、系列2集装箱标准,配套修订运输工具、装卸作业等标准,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
(十)推进“人工智能+”在多式联运场景规模化应用。推进自动化码头改造升级与多式联运业务充分衔接,打造全链条智能联运体系。建设多式联运高质量数据集,开发多式联运领域垂域模型,加快智能体应用。推进多式联运设施设备数智化专业化升级,推广应用智能卡口、远程控制龙门吊、自动分拣以及智能集装箱等。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到2030年,在联运方案智能生成、运输需求预测、实时监测预警、线路动态优化等领域,落地1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四、激发多式联运市场活力
(十二)积极发展专业化多式联运产品。积极发展冷链、化工品、“新三样”、邮件快件和高铁快运等专业化联运产品。支持中老铁路等通道的国际冷链联运专列发展,支持开通中国—欧洲、中国—南美及粤港澳“鲜活快线”等海陆空跨境直达冷链专线。加强“新三样”货物包装、运输车船等专业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时速160公里集装箱专用铁路平车、联运标准集装器(板)等物流技术装备研发应用,鼓励研发建造新能源汽车滚装运输船。支持鄂州机场探索联通铁路设施,推进“航空+铁路”联运创新发展。培育“低空物流+”和铁路快运市场新业态。
(十三)推动多式联运与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分领域建立生产制造企业与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口联系机制,构建“多式联运+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加快培育具有全链条一体化物流服务能力的综合物流集成商。创新“多式联运+跨境电商”等新型物流模式,优化城市货运通道网络,提高外集内配水平。
五、提升多式联运治理能力
(十五)降低铁路专用线使用成本。加强铁路专用线运营服务管理,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维护费、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向社会公开公示。加强对专用线建设运营全流程监管,规范接轨管理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置接轨门槛、拒绝受理申请等行为。推动专用线共建共享共用,支持由专用线产权单位或第三方运营企业统一提供装卸、运输、维护等服务,按运量比例分摊成本。鼓励地方政府推进区域内铁路专用线资源整合重组,支持与铁路运输企业及物流企业开展合营合作,盘活铁路专用线资源。到2030年,铁路专用线使用成本明显降低。
(十六)优化多式联运市场环境。健全货运价格形成与市场监测机制,整治“内卷式”竞争。落实好铁路货运价格灵活浮动机制,推广按车、按箱、按吨等多种报价方式。完善道路货运价格监测制度,定期发布道路货运价格指数。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规范集装箱堆场企业经营,公开曝光不合理收费行为。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多式联运保险业务,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发多式联运单证融资产品。
(十七)建立多式联运监测激励机制。探索将多式联运、铁路、水路、新能源货车等绿色运输服务保障情况纳入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考核评价等体系。加强对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指导,引导货主企业优先采用绿色运输方式。研究完善多式联运碳核算、碳认证、碳交易、碳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多式联运场站周转效率、线上服务能力、智能化水平等考核。
六、深入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十九)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清洁运输发展。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疏港铁路、铁路专用线和封闭式皮带廊道建设使用和新能源货车应用。完善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北煤南运”“西煤东运”等骨干通道布局,统筹推进疆煤外运、陕煤南下东出等重点线路运能紧张路段扩能改造,完善铁路集疏运体系。强化铁路与主要煤炭港口运输联动,提升衔接水平。火电、钢铁、煤炭、焦化、铝冶炼、水泥等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实现清洁运输。
(二十)提升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联运服务能力。支持港口集疏运铁路扩能改造。推进宁波至金华双层高集装箱线路开通运行。有效提升长江干线、京杭运河、淮河干线、江淮干线等通航能力和韧性,增强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干支联动效能。提升西江航道干线等通航能力,强化珠三角多口入海的海河联运通道。加强长江、珠江沿线联运航线对接,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推进江海(河)联运发展,打造绿色航运廊道。推广港站一体化运营模式,加快发展“班列+班轮”铁水(海铁)快线联运模式。
各地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率先推动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突破。加强多式联运综合协调、运行监测和跟踪指导能力建设。强化多式联运重点项目的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现有各类资金政策,加强财政资金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按照既有政策规定,支持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文章来源于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