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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首要举措。引导金融链长单位及相关银行,结合产业特点和企业需求创新信贷产品,匹配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力争集群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同时,鼓励银行机构向县级分支机构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理流程,适度提高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支持保险机构聚焦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发展各类保险业务,发挥保险补偿机制作用,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
聚焦产业链协同发展方面,鼓励银行围绕产业核心企业,将金融服务延伸至上下游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及供应链金融业务,盘活企业流动资产,凝聚产业链发展合力。针对单笔10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贷款,鼓励银行简化评估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支持银行机构依托链长制提供联合授信、银团贷款等服务,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切实满足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
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方面,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在集群所在地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发挥金融服务专员作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同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托自身信息优势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借助金融科技搭建资源共享和管理平台,助力集群企业实现数字化升级和产业转型。 -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要求银行机构扎实开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透明化工作,推动优化定价管理、规范第三方合作,缩短融资链条,实现信贷资金直达企业主体。强化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应用,减少企业抵质押依赖,便利轻资产企业融资;深化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推广批量担保模式,争取政策支持降低企业担保成本。 -
针对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题,要求银行机构优化续贷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现无还本续贷“应续尽续”,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严格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政策,做到“应免尽免”,打消信贷人员放贷顾虑,充分激发放贷积极性。 -
做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方面,要求银行机构依托“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跟进企业融资需求,弥补银企信息不对称,严格落实“311融资工作法”,提高审批效率、做到“应贷尽贷”,对申贷存在瑕疵的企业,联合属地专班联合会诊,帮助企业修复融资短板,打通融资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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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防控方面,要求银行机构树立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理念,将风险管理从“看单体”转向“看集群”,通过核心企业信用增信、上下游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和资金闭环来控制风险。切实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严防对核心企业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以及不当利用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剧上下游账款拖欠。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精准识别企业经营发展方向和风险动向,严格贷款分类,真实反映风险状况。 -
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方面,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等部门的横向联动,推动银行机构用足用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民营企业再贷款等有利政策,促进信贷资金更大力度支持产业集群发展。联合推广“小微财会通”数智服务,按照公益性原则帮助小微企业编报规范化、权威性的财务报表,便利小微企业享受有关资金、项目、资质、融资等政策扶持。 -
工作推动落实方面,各级金融监管部门针对工作落实进度缓慢、产融对接力度不足的金融链长单位,采取窗口指导等方式推动整改优化。坚持“突出基层、突出企业、突出案例”的原则,大力宣传金融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动态监测评估方面,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综合运用回访、问卷等方式跟踪评估工作成效,及时推广亮点经验,建立问题协同解决机制,确保金融链长制工作可监测、可落地、可见效。
文章来源于广东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合规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