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ABOUT US

行业聚焦

江苏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金融业服务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聚力五优化”行动的意见》

川投云链 发布时间:2026-03-2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当前金融支持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和主要领域,不断提升经济金融适配性,近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金融业服务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聚力五优化”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了34条具体措施。

      《意见》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出“五个聚力”:一是聚力做深科技金融大文章。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稳步推进科技金融试点扩围增效,推动科技保险加快发展,常态开展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二是聚力做实绿色金融大文章。持续完善绿色金融实施情况监测评价,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增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风险管理,支持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三是聚力做优普惠金融大文章。扎实推进小微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深化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金融顾问+金融明白人”行动,鼓励优化“两司两员”等群体金融产品和服务,巩固提升普惠信贷服务质效。四是聚力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要求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加大银发经济、养老产业、健康产业金融支持,优化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供给。五是聚力做精数字金融大文章。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深入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提高新技术应用和自主可控能力,高质量推进数字金融服务。

      《意见》围绕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提出了“五个优化”:一是优化现代产业体系金融服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提供配套金融服务。二是优化消费提振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强化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三是优化有效投资金融服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做好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四是优化稳外贸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持续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提升高水平对外开放金融服务。五是优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建立健全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激励机制,丰富民营经济金融产品供给,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融资对接专项行动。

      《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推动和组织保障,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性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切实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质效,同时加大对良好经验的宣传力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机构落实情况的跟进督导。

附:江苏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金融业服务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聚力五优化”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开展金融业服务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聚力五优化”行动的意见

苏金发〔2026〕5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聚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优化产业、消费、投资、外贸、民营经济等领域金融服务,促进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有效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决定开展金融业服务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聚力五优化”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力做深科技金融大文章

      (一)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施《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行动方案》,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型企业梯队建设,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创新积分、技术合同、产业链交易等信息,丰富科技金融特色产品。支持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研发及专利产业化的贷款支持,根据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周期,适当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5年。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科技型企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首贷和续贷投放力度,保持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贷款合理增长。

      (二)稳步推进科技金融试点扩围增效。建立健全“月调度季通报”工作机制,引导更多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协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物处置配套政策,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价值内评估,拓展知识产权价值运用,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探索知识产权保险创新实践。银行机构要落实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精准对接产业政策,挖掘并购潜在需求,扩大并购贷款投放,鼓励创新“并购融资+并购顾问”等模式,更好支持产业整合、畅通资本循环。鼓励集团内已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商业银行加强行司联动,积极做好项目推介,相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要持续提升股权投资专业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三)推动科技保险加快发展。研究制定我省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保险公司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其应用推广、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关键环节保障需求,建立完善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指导保险公司落实好《江苏省政策性科技保险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支持建立政策性科技保险共保体,设立试点保险条款清单,联合省财政对重点领域科技活动投保的科技保险实施财政补贴,稳步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

      (四)共建金融支持创新生态。联合省科技、工信等部门共享科技型企业名单信息,指导银行机构常态开展融资对接,巩固拓展首贷扩面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金融支持,助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建设,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积极参与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南京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苏州科技金融国际合作发展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改革试点政策,依法合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

 

      二、聚力做实绿色金融大文章

      (五)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对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价工作,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参考绿色金融评价指标有关要求,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通过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建设特色分支机构、设置专岗专职等方式增强服务能力。稳妥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融资产品创新,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供给。有效发挥省银行业协会绿色金融专委会、省保险行业协会绿色保险专委会作用,加强行业培训和交流,打造“绿色金融大讲堂”,及时总结推广绿色金融优秀实践案例和良好经验做法,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提质增效。

      (六)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金融监管总局《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机制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提升绿色金融业务占比。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探索转型信贷业务,丰富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非信贷业务,努力提升转型金融服务能力,为符合《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要求的项目或活动提供金融支持,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生物多样性金融落地见效。结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开发完善专项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体系。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围绕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挥风险减量功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完善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等领域保险保障。

      (七)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风险管理。银行机构应将绿色低碳转型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应对机制。在信贷准入、尽职调查、审批决策及贷后管理全流程中嵌入ESG风险管理要求,对高碳行业客户实施差异化授信政策,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落后产能领域金融敞口。强化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与情景分析能力,提升碳核算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加强绿色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坚决防范“洗绿”“漂绿”等行为,确保绿色金融业务真实、合规、可持续发展。

 

      三、聚力做优普惠金融大文章

      (八)扎实推进小微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完善银企对接长效机制,以活动月、服务实体经济专场活动等形式持续开展重点走访摸排,用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促进线下集中走访和线上畅通对接协同并进。加强部门联动,定期筛选科技、外贸、消费、农业等重点领域企业和无贷小微企业名单,动态纳入新注册经营主体,有序推进优先走访、动态扩容、全面覆盖。推进跨部门联合“会诊”,推动融资堵点难点协调解决,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支持。银行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专业优势,主动融入基层服务网格,了解小微主体真实金融需求,积极提供适配的产品服务,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要加强有效模式、成熟经验的总结推广,持续开展普惠金融宣传,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让普惠金融服务可感可及,助力稳定市场预期。

      (九)巩固提升普惠信贷服务质效。稳步加强普惠信贷投放,优化供给结构,提升普惠信贷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稳投放、优结构、提质量、可持续”。银行机构要立足自身战略定位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普惠信贷计划,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增长目标。强化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办理流程提示。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要强化科技赋能,扎实开展数据专项治理,积极探索“数智普惠”工程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围绕普惠信贷数据准确性、续贷业务真实性、单户授信总额合理性、信贷资金流向合规性等方面强化建模分析预警,促进普惠信贷稳健可持续发展。银行机构要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等因素,完善普惠信贷利率定价机制;银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探索建立普惠贷款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积极防范共债放大金融风险等问题,更好维护市场秩序。银行机构要严格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审慎确定单户授信总体金额和准入银行数量要求,积极防范多头授信、垒小户风险。

      (十)深化乡村全面振兴金融服务。主要涉农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等制定特色化综合服务方案,保障重要农产品金融供给,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产业强镇建设,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要优化科技强农金融服务,加大对种子培育、农机装备、生物制剂、土壤保护等领域支持力度,助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农业设施和禽畜活体抵押融资,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稳妥推进农险地块基础信息库建设试点,提升农险投保理赔精准度。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深化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金融顾问+金融明白人”行动,做好统筹推动和跟踪评估,力争到2027年实现全省行政村广泛覆盖。积极参与青年“新农人”五维培育计划,及时将金融优惠政策推送至青年“新农人”。

      (十一)加强民生领域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聚焦“两司两员”等群体开发设计更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购房安居、教育医疗、职业培训等方面信贷支持,提供涵盖“人、车、货、责”全方位保障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规范保险公司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推动发展与职业伤害保障相衔接的商业保险。推动安责险提质增效,有效发挥风险减量功能,指导宿迁规范开展安责险三方合作机制试点工作。指导保险公司配合做好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快赔机制试点,提升理赔服务实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配套保费补贴政策,支持商业医疗险、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发展,更好更广惠及人民群众。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对常态化帮扶对象的金融服务。

 

      四、聚力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

      (十二)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银行机构要发挥网点广泛、服务便捷等优势,持续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服务体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创新产品,优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服务。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动资金账户数和缴存规模稳步增长。支持银行机构加强特定养老储蓄、养老理财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创新,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的新型商业保险年金产品,支持理财公司申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联合省人社厅举办养老金融知识宣讲公益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养老规划意识与金融素养。

      (十三)加大银发经济、养老产业、健康产业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创新融资服务模式,加大对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智能助老设备设计研发等信贷支持,探索银发经济全产业链融资支持模式。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等开展医养康养等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养老理财产品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

      (十四)优化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供给。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保险,探索设计适配带病体、老年人等群体的商业医疗保险,积极稳妥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保险保障范围。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探索将养老、健康、护理等服务与保险给付相衔接。进一步深化银行业保险业适老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完善适老设施配置,优化手机APP服务流程和功能,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便捷性。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老年人基础金融知识和防诈骗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升老年人基本金融素养。

 

      五、聚力做精数字金融大文章

      (十五)深入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银行保险机构要科学统筹制定数字金融发展规划,建设数字化组织体系、运营体系、人才体系,建立数字金融评估考核体系并纳入自身整体考核方案,促进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进展。鼓励有意愿的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对接金融同业的技术服务输出,提升数字化能力。充分发挥行业金融科技专家委员会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数字金融政策宣传和经验分享平台。

      (十六)高质量推进数字金融服务。促进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深入挖掘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场景,持续提升对科技、绿色、普惠、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质效,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撑,强化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信贷支持,探索发展数据资产、网络安全等相关保险业务,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数字金融良好实践。

      (十七)强化数字化形势下的风险管理。加强数字金融相关风险监测,建立分析评价、监测预警与响应处置机制。探索开展数字化转型监管评估。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数字化转型中的战略风险管理,确保数字化转型战略和实施进程与自身发展战略、技术实力、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持续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科技外包等风险管理。

      (十八)提高新技术应用和自主可控能力。培育金融数字技术生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人工智能开发安全应用,加快发展“人工智能+金融”。加强对苏州地区银行保险机构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客户领域应用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测,探索建立应用成效评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行业信创工作,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全面提升对多技术栈、复杂架构的管理水平。

 

      六、优化现代产业体系金融服务

      (十九)助力巩固传统产业领先地位。银行保险机构要聚焦江苏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金融需求,为冶金、化工、轻工、纺织、机械、船舶、海工、建材等重点产业链主企业和重要配套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助力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鼓励银行机构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深入挖掘制造业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综合采用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模式,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积极对接深化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三年行动,聚焦江苏智能工厂梯度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金融需求,积极拓宽服务场景,用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省制造业融资租赁财政贴息等政策,为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供较低成本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助力优质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保险公司要完善费率调节机制,优化承保理赔流程,为传统产业企业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

      (二十)支持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银行保险机构要强化“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10+X”未来产业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金融需求特点和风险特征研究,探索优化授信机制和策略,对企业评价从“看过去”的静态评估,转向“看未来”动态研判,根据企业成长周期,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探索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加强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及系列专项基金等各类外部投资机构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优选被投企业做好信贷支持。保险公司要认真落实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委印发的《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丰富低空保险产品,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保障需求。

      (二十一)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银行保险机构要为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提供优质配套金融服务,加大信贷供给,强化保险保障。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要用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增加对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游艇等领域信贷投放,支持经营主体产业升级、业态融合。围绕数字、绿色、零售等领域创新融资模式,结合产业发展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的融资支持,科学合理拓宽押品范畴,规范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等业务。保险机构要为服务业企业提供投保便利、缴费灵活的雇主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

 

      七、优化消费提振金融服务

      (二十二)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密切联动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出专门方案、专属产品、专场活动,触达更多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在资源配置、授信审批、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倾斜,合理设置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消费融资服务。合理设置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和计息规则,鼓励按照实际透支余额计息。保险公司要切实做好机动车辆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持续完善产品责任险、质量保证险等保障服务,丰富消费型保险产品供给,满足消费领域多样化保险需求。要加强消费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倡导健康消费文化和习惯。

      (二十三)强化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围绕大宗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发差异化消费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对数码产品、大宗耐用消费品和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的金融支持,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结合家政、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养老托育等重点服务消费发展趋向和特点,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助力挖掘基础性服务消费潜力。积极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举措。主动融入城乡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深度融入“苏超”等重大活动项目,助力促进文旅体商融合,积极打造场景化的金融服务品牌。

      (二十四)促进消费供给效能提升。鼓励银行机构主动对接消费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围绕现有商圈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社区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建设等,提供适应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促进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加大对交通、物流、仓储等商贸流通领域信贷供给,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冷链物流基地等改造升级,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和终端消费成本,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内贸险支持力度,完善流通领域货物运输等保险服务,促进商品和服务畅通流动。

 

      八、优化有效投资金融服务

      (二十五)做好重大项目融资对接。优化省市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和监测机制,共享项目清单要素信息,定期跟踪金融服务情况。政策性银行要用足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要构建“超长期国债+超长期贷款”服务模式,加大配套商业贷款投放。优化重大项目信贷审批流程,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预评审,提高服务效率。保险公司要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提供综合保险服务。鼓励保险资金为长周期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二十六)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银行机构要聚焦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省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省重大工业项目融资需求,完善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机制,优化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评价方法和模型,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业务品种、规模和期限,持续提升民间投资项目融资便利化水平。用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扩大投资。

      (二十七)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各银行机构要稳妥有序做好“白名单”项目贷款到期接续,支持项目建设交付。依法合规满足房地产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和“好房子”建设的融资保障,积极满足青年人、新市民、人才及改善等购房融资需求,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二十八)助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优化信贷资金供给,发挥保险、资管功能优势,联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深入推进江苏“1+3”重点功能区建设。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战略,丰富融资工具,加大中长期资金支持力度。

 

      九、优化稳外贸金融服务

      (二十九)强化外贸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拓展服务内容,持续优化结算、融资、保险等外贸综合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等质押融资,为外贸企业提供海外政策、融资信保、法律咨询、汇率避险等一揽子服务,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鼓励保险公司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工程机械等重点行业拓展产业链承保,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发挥政策性保险机构作用,服务出口企业深耕传统市场、开拓多元化市场,强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保障力度。

      (三十)支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力支持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拓展中间品贸易和绿色贸易,助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加快发展,助力“江苏优品行全球”行动。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探索与头部电商平台、海外仓合作,基于真实可信的订单流、物流、资金流,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保险公司要落实支持商业航运保险发展政策,提升船舶险、货运险保障水平,促进航运安全和贸易流通。围绕自贸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发展、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创新等重点领域,加大信贷保险支持力度,持续推进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全力支持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三十一)提升高水平对外开放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力支持“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助力外贸企业更好开拓“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RCEP成员国等市场,支持省内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重构。鼓励政策性银行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库,并申报共建“一带一路”等政策工具支持。引导外资银行发挥跨境联动专业优势,更好服务中资企业“走出去”和外资企业“引进来”。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获得更多金融市场业务资质,鼓励参与财政贴息和金融业务试点,加大展业兴业力度。

 

      十、优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

      (三十二)建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激励机制。银行机构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全面梳理内部信贷政策,消除制度流程中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款,在金融服务准入、担保、利率优惠等方面做到“一视同仁”,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金融服务环境。完善激励约束和考核体系,在内部绩效考核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保持对民营企业稳定有效的金融供给。银行机构要力争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发放公司类贷款比重进一步提高,并将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十三)丰富民营经济金融产品供给。银行机构要加强民营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提高融资可得性和稳定性。深化银保、银税、银担等合作模式,加强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应用,支持银行开发更多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专属信贷产品,推广信用融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保险产品,丰富民营企业员工福利类、普惠型团体保险供给。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享受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等政策。

      (三十四)优化个私经济金融梯度服务。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融资对接专项行动,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结果运用,实现对个体工商户精准画像、精准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主动融入基层服务网格,探索配备“金融辅导员”,针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特点和发展变化,构建分层级、多场景金融供给体系,对“生存、成长、发展”不同分型个体工商户提供递进支持,对“名特优新”分类个体工商户强化重点支持。加大“个转企”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保障力度,助力个体工商户顺利转型升级、成长壮大,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文章来源于中社经略

    无相关信息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站群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川投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川投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投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投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投峨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川投兴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佳友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投国际网球中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牙科有限责任公司 天府大数据国际战略与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