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财政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此次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
其中在“探索新型产品供给”方面,《通知》提出: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探索“供应链+融资担保”、“场景金融+数字人民币”等创新模式,聚焦扩大民间投资,开发中长期信贷担保产品,积极为重点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全文如下:
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文章来源于财政部
1月20日,财政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此次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
其中在“探索新型产品供给”方面,《通知》提出: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探索“供应链+融资担保”、“场景金融+数字人民币”等创新模式,聚焦扩大民间投资,开发中长期信贷担保产品,积极为重点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全文如下:
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于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