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措施》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8年末,全力打造产融深度融合、创新活力迸发的产业金融发展创新高地,努力实现“金融倍增”计划,产业金融创新发展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从具体兑现内容来看,《措施》第三条为“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建立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吸引一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多元金融机构在区内展业。针对四大主导、六大未来产业,鼓励多方联动探索整链授信创新模式落地。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生态场景创新业务模式,采取多样化的产品工具和组合,满足链上企业的综合金融需求。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运用保理融资及融资租赁等方式提升对实体产业的服务能力,当年业务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按当年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的0.1%给予奖励,每户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全文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动产业
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文章来源于广东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合规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