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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引导各类企业上链用链,促进省市金融供应链平台数据互联互通

川投云链 发布时间:2025-10-23
导 读

      10月16日,湖北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就《咸宁市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

      在“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融合,促进全链条高效协同”方面,《实施方案》中提出: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围绕构建咸宁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所需,统筹整合资源,完善多领域多层次功能型和产业类供应链平台建设,汇聚各类生产服务要素,引导各类企业上链用链,推进产业类供应链平台与咸宁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深度融合,实现物流需求直连。支持重点产业供应链平台内外贸融合发展,鼓励企业持续用好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具备“全程办”能力的综合服务中心,布局海外仓和销售服务体系,畅通国际供应链。

      此外,在“强化要素保障,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部分,《实施方案》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物流企业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服务范围,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积极推广落实物流领域创业担保贷、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等政策。依托咸宁市金融供应链平台,实现省市金融供应链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丰富交通物流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动产质押贷款业务。

 

咸宁市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提升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力争到2027年实现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降至12%左右,铁路货物周转量、港口吞吐量分别较2024年增长11%和7%,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现代物流企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健全物流通道和集疏运体系,优化运输结构

 

      (一)建强公铁水空大通道。加快实施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107国道改扩建、武咸快速通道天子山大桥、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武汉都市圈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等公路项目建设,推动咸岳九铁路项目建设、赤壁市陆水河航道整治工程等境内长江航道及支流航道项目建设,推进咸安、嘉鱼通用机场建设前期工作,谋划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多通道建设,构建与城镇发展轴、重要产业带有机衔接、沟通周边重点城市、联通湘赣地区的“三主两辅一廊”大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打造两大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以长江咸宁港、国际陆港项目为重点的两大集疏运体系建设,做好横沟至长江咸宁港疏港铁路可研及其他前期论证工作,适时推进项目建设,重点完善铁路专用线、集装箱堆场、海关监管场所、前置货仓、保税中心等设施,积极与武汉阳逻港、鄂州花湖机场、中欧班列(武汉)集结中心联动发展,构建“陆港+水港+空港”三港联动新格局,强化区域枢纽集散和转运功能,提高整体物流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发集团、市高投集团,咸安区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健全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支持企业以咸宁为节点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和货运班列始发运营,常态化开通中欧班列,巩固拓展铁海联运线路。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加强与铁路、水运、航空运输等相关企业的紧密协作,发展干支衔接、一体运营物流服务模式,提高一体化衔接水平和中转换装效率,促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培育1—3家多式联运龙头企业,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支持开通更多的多式联运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融合,促进全链条高效协同

 

       (四)畅通城乡物流循环网络。加快推进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崇阳县综合物流园、赤壁沿江公铁联运绿色物流中心、鄂东南壹号冷链物流园、嘉鱼县智慧交通物流枢纽中心、咸宁高新区冻库冷链园区等项目建设,支持已建成运营的物流园区发展信息服务、加工包装等增值服务,大力引导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园区集约化发展,促进物流园区之间形成联动,衔接工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提供定制物流解决方案。常态化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县乡村农村物流三级配送体系可持续运营,深化县域邮政、快递、交通、商务、供销等资源统筹,鼓励多家快递企业整合,实现仓储、分拣、运输环节协同作业,共仓共配、统分统投,加大智能快递柜、快递服务站及末端配送设施建设力度,推动末端网点标准化改造、数字化应用、丰富功能场景,提档升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点实现100%全覆盖。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县乡客运站拓展货运物流服务功能,降低“最后一公里”配送成本。争取2027年年底全市常态化运营客货邮融合试点线路达100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围绕构建咸宁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所需,统筹整合资源,完善多领域多层次功能型和产业类供应链平台建设,汇聚各类生产服务要素,引导各类企业上链用链,推进产业类供应链平台与咸宁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深度融合,实现物流需求直连。支持重点产业供应链平台内外贸融合发展,鼓励企业持续用好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具备“全程办”能力的综合服务中心,布局海外仓和销售服务体系,畅通国际供应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发集团、市高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六)提升物流与产业发展适配性。鼓励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剥离、外包物流业务。培育医药配送、生鲜配送等专业冷链物流企业,支持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冷链仓、产地仓等设施,服务大健康医药、蔬菜产业发展;培育整车运输、零担运输等物流企业,支持企业利用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厂房就近改扩建一批生产性共同配送中心、智能配载中心、零担集散中心,服务食品饮料、新型建材等生产制造业发展。培育限时运输、大件运输等精益物流企业,服务电子信息、高端智能制造等产业发展;培育小批量多批次的专业城配企业,服务商贸、文旅等产业发展;推动电商、快递融合发展,探索共享云仓、共同配送、统仓共配等组织模式,助力中小微电商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培育物流转型升级动能,提升物流服务质效
 

      (七)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实施“引强育优”政策,召开专场物流产业招商推介会,引进国内知名物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区域总部落户咸宁,培植先进的物流管理模式和网络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本土龙头企业,鼓励地方国企整合货源、仓储、社会零散运力等资源组建物流集团或者公司,实现规模化经营;支持物流企业申报国家A级物流企业、规上货运企业,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品牌效应。力争2027年全市A级物流企业达到50家以上、规上货运企业达到2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八)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探索开展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枢纽、智慧物流园等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大力推广智能仓储、自动识别、自动分拣、智能配送等技术应用,强化物流各环节数字赋能。支持无人配送、低空经济等试点运营,鼓励有条件的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停靠站点,有序拓展多场景应用。支持网络货运发展,强化监督管理,运用数据赋能提升车货匹配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九)加快物流绿色化转型。支持赤壁“发展零(低)碳运输组织模式推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建设。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微轻型城配车辆、绿色船舶,布局建设专用换电站、岸电设施,加密建设一批公路沿线充电桩、充电停车位,提升物流园区、港口等车船清洁化水平。支持物流园、仓储设施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物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加快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市场环境

 

      (十)发展铁路物流。加快推进铁路货场搬迁工程,因需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口、进园区、进工矿企业。促进铁路货运向铁路物流转型,支持铁路货运场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物流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大宗物资“公转铁”,力争2027年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较2024年增长11%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政府)

      (十一)推动公路货运市场规范治理。完善货车非法改装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推进违法超限超载超标治理工作。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跨省通办”改革,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定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差异化通行管理措施,对纯电动重型货车少限行、轻型电动货车不限行。探索实施适合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模式和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调流、降费、提效的功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做大做强城市数据底座,将“车、船、路、港、站、企”数据资源,逐步接入咸宁市大数据能力平台,形成数据目录和数据资源,进行归口管理,依需共享。依托物流大数据,激发数商生态,打通交通、金融服务多领域应用场景,充分利用数据价值,实现数据要素化。建立邮政快递与电商企业的深度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鼓励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共同优化供应链流程。建立物流数据采集、提取、应用、保护等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数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城发集团、市高投集团)

 

强化要素保障,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十三)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各类支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持续抓好已出台的物流领域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地方扶持政策落实,做好政策绩效评价,不断优化政策体系,切实发挥政策引领驱动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物流企业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服务范围,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积极推广落实物流领域创业担保贷、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等政策。依托咸宁市金融供应链平台,实现省市金融供应链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丰富交通物流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动产质押贷款业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行、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高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十五)加强物流仓储用地保障。合理保障交通物流用地指标,对邮政快递业建设项目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供地;对符合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以及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等项目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对长江咸宁港的用地需求,做好蓄滞洪区安全区调整工作。支持交通和仓储物流用地以长期租赁或者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者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可以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和服务区规划建设高速公路中转货运站场和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资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十六)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教(集团)学校、武汉东湖学院、武昌首义学院等院校联合物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建设物流产学研基地,建立产教融合培养机制,开设无人应用技术等专业,多主体共同确定教学内容、课程标准和人才培训标准,大力培养复合型物流人才。深化中部地区物流人才对接合作,加大物流领域人才引进力度,为物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院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文章来源于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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