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首次发布!明确三项业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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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5
8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以下简称“鼓励清单”)、《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和《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行业优化业务方向和业务结构,更好发挥专业化、特色化金融功能,为企业提供“融物+融资”金融服务。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2023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初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鼓励清单和负面清单范围。而正面清单则是首次发布。
业内专家表示,这三项清单旨在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国家重大战略优化业务规划,调整业务结构,倾斜资源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重点鼓励27个产业发展
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农业机械、风电光伏、光热发电、医药研发、船舶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清单范围。
《通知》初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鼓励清单和负面清单范围,列举了鼓励探索发展的重点业务领域,并将古玩玉石、字画、办公桌椅、报刊书架、低值易耗品以及乘用车之外的消费品作为禁止性业务领域。
此次发布的负面清单重申了《通知》的禁止性业务领域要求,并明确新老划断原则,妥善处置存量业务。
正面清单是在《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租赁物范围基础上,结合前期部分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开展项目公司集成电路融资租赁业务经验成效,增加了集成电路和算力中心设备,以更好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算力基础设施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期发布的《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3年末,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规模达4.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9%;租赁资产余额3.97万亿元,同比增长9.27%;2023年,直接租赁业务投放2814.87亿元,同比增长63.39%,占租赁业务投放总额的16.42%,同比上升4.31个百分点。金融租赁公司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领域分别新增投放1452.51亿元、5712.33亿元和1233.68亿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3.40%、75.47%和32.20%。2023年,金融租赁公司面向中小微企业新增投放1.02万亿元,同比增长36.07%;截至2023年末,中小微企业租赁资产余额为2.03万亿元,同比增长9.33%。
文章来源于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