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围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更多供采对接、市场推介、品牌培育、标准合作等公共产品服务。聚焦外贸供应链国际合作,协力拓展供应链金融和产业链承保。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基于真实可信的订单流、物流、资金流等数据要素,为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依据相关规定使用真实合规的电子贸易单据,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商财函〔2024〕321 号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坚持聚焦稳外贸、稳外资、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等重点领域,以及促融资、防风险、优服务等关键环节,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深度融合互促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协力提升开放条件下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因地制宜, 探索有效经验和做法,形成更大工作合力,为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动外贸质升量稳,
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
三、促进外资稳量提质,
加强外资金融服务保障
四、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
五、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发展,
优化支付结算环境
六、做好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风险
防控,守牢安全底线
七、强化商务与金融系统合力,
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 年 7 月 7 日
文章来源于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