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上海产业绿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持续推动绿色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供应链金融试点示范,深挖重点产业链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强化对链主企业的融资服务,支持通过应收账款、票据、仓单和订单融资等方式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多元化针对性绿色金融产品。鼓励签约金融机构针对绿色产业特点,开发绿色项目适用的配套融资方案,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环境治理等未来收益权抵质押、碳资产、碳汇、绿色供应链金融等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对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拓宽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融资渠道。
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相关合作金融单位,各有关单位:
在各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本市工业领域绿色金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瞄准新赛道 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产业绿贷平台机制的功能与效率,优化产业绿贷项目管理,协同做好产融服务对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二、主要任务
三、绿色金融创新试点
四、支持企业
五、支持方式
六、工作机制
文章来源于广东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合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