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关于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控制相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规定,商业汇票承兑人发生承兑人逾期、持续逾期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自2023年1月3日起,票交所将依据规则,暂停提供相关票据业务服务或功能。
关于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控制相关事项的通知
2.暂停向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服务
3.暂停向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服务
4.暂停金融机构贴现业务功能
5.暂停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保证服务
二、系统反馈
承兑人因不符合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导致票交所暂停为其提供部分票据业务服务或功能的,系统将反馈以下错误信息:
1.ECDS系统将反馈错误信息“信息披露控制名单校验失败”(错误码值PE1O5009);
特此通知。
文章来源于上海票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