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需求
(一)发展基础。
(二)机遇与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三)发展布局。
(四)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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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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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
(三)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
引导国家高新区推动数字技术和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园区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部署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园区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数字产业,打造优势数字产业集群。支持园区探索场景创新,完善场景促进机制,探索推出首发首创式应用场景,释放数字经济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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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
3.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
(五)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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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促进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
鼓励国家高新区引导企业建设绿色技术验证中心、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绿色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绿色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支持区内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绿色技术标准及服务体系,推广运用减碳、零碳、负碳技术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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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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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化园区开放合作。
1.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
支持国家高新区持续吸引国际知名大学、高水平研发机构、知名风投、高层次人才等高端创新资源。鼓励园区内企业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支持园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支持外资企业在园区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园区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建设海外研发中心、离岸创新中心等,通过“海外研发-国内转化、海外孵化-国内加速”等方式,加强与国际创新产业高地联动发展,推动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协同发展。
2.推进高水平“走出去”。
鼓励国家高新区各类主体“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全球布局,参与国际标准创制活动。鼓励区内企业积极拓展新兴市场,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开展产业链合作、跨国并购、数字贸易,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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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升创新治理水平。
1.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支持国家高新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鼓励园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创新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引导园区建立健全法治体系,积极推进经济活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探索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2.强化政策创新与先行先试。
支持中关村落实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措施。支持国家高新区围绕新兴产业监管、成果转化与股权激励、人才引进流动、新型融资模式、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新型产业用地、跨区域互认等重点方向,强化政策创新与先行先试,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支持园区复制推广国家自创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支持园区按照监管合规和风险可控原则,探索“沙盒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容错免责事前备案制度。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园区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社会治理等,建立多元共治模式。鼓励地方政府在事权范围内大胆创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试错机制,做好容错纠错工作。
3.持续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国家高新区积极承接省级、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建立与省级有关部门直通车制度。支持地方出台高新区条例,更好保障和促进园区持续发展。支持园区因地因时探索适合自身发展条件和水平的管理体制,优化内部管理架构。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探索岗位管理制度,实行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分配激励和考核机制。支持园区开发建设主体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上市融资。
4.优化配套服务功能。
支持国家高新区深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商务、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园区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建立健全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引导园区开展城市更新,建设创新资源集聚、双创服务完善、科技人才密集的产业社区、创新社区、国际科创社区等,构筑美好生活新图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理。
(二)深化园区分类指导。
(三)实施若干关键行动。
(四)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文章来源于广东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合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