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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立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名单,搭建供应链服务信息平台
川投云链
发布时间:2022-07-07
近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到要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围绕 “股权投资做引导、债权融资做增信、资本市场募资做培育”,统筹推进科创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和绿色金融等领域改革创新。
开展制造业动产抵质押贷款改革试点,
建立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名单,搭建供应链服务信息平台,加大动产融资业务推广力度。
健全制造业融资“白名单”企业制度,引导金融机构为“白名单”企业定制融资方案,开发专属产品,提供差别化融资支持,
提升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湘金监发〔2022〕31号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相关金融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进一步统筹做好金融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保持全省信贷投放稳定增长。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带动作用,积极用好已出台的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转换和接续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统筹用好新增和存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加大对涉农、小微等薄弱领域支持力度。引导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加大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科技企业信贷投放。用好用足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建立我省双碳金融项目库,搭建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省内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用足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作用,推动普惠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贷款投放持续增加。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制度,引导银行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适当提高免责和减责比例。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监管要求,对不超出容忍度标准的分支机构,计提效益工资总额时,可不考虑或部分考虑不良贷款造成的利润损失。进一步优化小微信贷业务差异化绩效考核体系,降低或取消对小微业务条线存款、利润、中间业务等考核要求,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首贷户等指标权重。金融机构要将小微企业信贷导向效果评估结果纳入对其分支机构的综合绩效考核。各银行机构要有效甄别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按市场化原则,对确因疫情影响还本付息有困难的市场主体给予降息、减费、展期、续贷等支持。支持创建中央财政支持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对获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的,省财政配套安排补贴资金。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名单库,推动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首贷和信用贷款投放,持续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提高纯信用贷款比重。推行产业链主办行制度,实行“一链一行”“一链一策”,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工具,支持核心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和流动性管理水平,畅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条。鼓励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三湘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本土法人机构规范发展线上业务,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大力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瞄准万亿级产业、千亿级企业,聚焦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自贸区等重点园区,建立省市县三级后备资源库,构建梯次培育格局,紧盯长期未有上市突破的市州和重点园区,做好上市后备资源开发和培育。深化与沪、深、京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交流合作,进一步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精准服务在审和辅导备案企业。多渠道组织举办境外上市培训,对实现境外上市的公司,按照A股上市激励政策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做大做强上市公司,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要素再优化、再配置和质量整体提升。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作用,加快推进湖南股权交易所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实现与现有科技创新专板、先进制造专板、文化产业专板协调联动,提升融资功能。加强沟通对接,推动北交所湖南基地尽快落地。研究制定外商投资股权企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将湘江基金小镇和麓谷基金广场打造为中部基金聚集高地,实现社会资本与优质项目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推动金融机构让利实体经济。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机制作用,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有效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发挥好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继续下行。加大对不合理收费清理清查及督查整改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各项服务收费,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以及其他重点领域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开展金融减费让利稳企纾困行动,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其贷款灵活采取延期还本付息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不盲目抽贷、压贷或断贷,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可延续至2022年底。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工程机械、商用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降低贷款担保费率,免收贷款保证金。(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加大对重点领域金融资源配置力度。围绕“八大工程”“七大计划”“九大行动”,持续开展金融“暖春行动”“百行进万企”等融资对接活动,推广银税、银保、政银担等合作互动模式。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强化对重点产业、重点平台、重点项目融资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装备制造、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对外贸易等信贷投放规模,优化信贷结构。落实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积极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继续保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快增长,全年新增信贷投放350亿元以上,制造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稳步提升。鼓励保险公司发挥长期资金优势,聚焦解决投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大“险资入湘”工作力度,推动项目与资金精准对接。用好保险资管业协会“资管汇”线上推介平台,积极举办线上线下保险资金运用对接会。鼓励加大对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力度,进一步扩大承保覆盖面,简化报损和索赔程序。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结算服务。积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六、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围绕 “股权投资做引导、债权融资做增信、资本市场募资做培育”,统筹推进科创金融、
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
、农村金融和绿色金融等领域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长株潭金融改革,加强上下联动、督查调度和典型宣传推广,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启动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推动设立科技企业种子天使引导基金,加大对初创期中小科技企业支持力度。推动建立科技型企业“轻资产”债权融资模式,全面推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推动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搭建试点运行平台,建立授信评价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开展制造业动产抵质押贷款改革试点,
建立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名单,搭建供应链服务信息平台,加大动产融资业务推广力度
。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研究制定风险补偿机制,探索推进农村土地资产、林权资产、农机具、种养殖资产抵押贷款试点。(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七、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功能完备、对接有效的省级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省级征信平台。督促指导银行健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动态识别机制,通过精细化、动态化的客户身份认定,降低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餐饮、酒店、零售、旅游、交通、物流等行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对受疫情影响四类人群实施审慎宽容政策,各银行机构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还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免收罚息,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引导金融机构顺应消费者需求变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健全制造业融资“白名单”企业制度,引导金融机构为“白名单”企业定制融资方案,开发专属产品,提供差别化融资支持,提升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
将建立企业上市事项办理绿色通道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清单,推动上市事项“全省通办”“跨区协办”。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内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通过优化调整监管评级体系等措施,加大地方金融组织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普惠金融重点群体的支持。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酌情办理展期、延期、降费减息或增加融资额度。对服务小微企业表现良好的地方金融组织,适当放宽其融资杠杆,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市州机构全覆盖、县市区业务全覆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科创、涉农、小微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落实尽职免责机制、融资再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和降费补助机制。加快实施资本市场县域工程,支持湖南股权交易所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推动其服务重心下沉。(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
九、持续优化区域金融发展环境。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承销我省政府债券,鼓励融资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缓释到期债务风险。持续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加大防处非宣传力度。加快建成省级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实现风险处置关口前移。防范处置中小银行风险,推动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开展农村商业银行风险专项整治。稳妥推进房地产风险化解,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的金融服务。强化涉众型金融领域风险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信用卡等业务,严厉打击各类金融乱象,切实防控新案、化解陈案。压实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监管及行业部门主(监)管责任,实现风险防范化解常态化,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为扎实稳住经济和加快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金融运行环境。(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印发
文章来源于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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