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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

发挥票据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考

川投云链 发布时间:2022-04-22
      2022年春,新冠疫情再次突然袭来。病毒来势之汹、扩散范围之广,前所未有。面对病毒的肆虐猖狂,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医务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展现出“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护卫人民安危;与此同时,国家相继出台了大量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近期涉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归纳
 
      (一)国务院相关政策
 
      2022年4月2日,2022年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部署了2022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重点任务,通过了《关于2021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支持稳岗和培训力度;部署适时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更加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及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二是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三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要求“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二)各部委相关政策
 
      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要求“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央行表示“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发力、靠前发力,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纾困解难”,并表示“将加强与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协调联动,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政银企融资对接,更好发挥担保增信和风险补偿作用,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覆盖面和便利度。”
 
      2022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将于4月2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为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对没有跨省经营的城商行和存款准备金率高于5%的农商行,再额外多降0.25个百分点。
 
      2022年4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助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并要求“持续做好对小微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服务。”

 

      二、中小企业现状
 
      中小企业是“稳就业、保民生”的主体。目前,全世界中小企业所解决的就业占全球就业量的70%以上,我国1.4亿的中小微企业贡献了超过85%的就业岗位,2020年底我国国有企业的就业总量是5562万人,仅占总就业人数比重的7.5%。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发现小微企业存在三大问题,一是订单不足,开工不足,二是由于人力成本、原材料成本所导致的成本上升的问题,三是日常经营资金的短缺

 

      针对疫情以及疫情过后,我们需要多管齐下、多方合力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痛点与难点,一是要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将对中小企业的鼓励政策落实到位,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二是要确保供应链运行,包括维系供应链发展的政策体系及金融产品,保障供应链体系平稳运行,通畅链内资金流,降低链内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要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与强度,加强基于商业信用的金融创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数字化和平台化,确保中小企业稳健发展。

 

      三、票据的功能属性
 
      在实务领域,票据是一揽子业务产品的统称,涵盖票据的全生命周期。票据具备支付、融资和信用等功能属性,是有效的支付工具、融资工具和信用工具,尤其是票据的信用功能属性对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关键意义和长期意义。

 

      (一)支付功能属性

      支付结算是票据的基本功能属性,广泛应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是中小企业重要的支付方式。买方企业可以将已签发或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支付给买方企业,实现订单资金的交付,完成商品交易;卖方企业收到票据后,可转让至本方的前手企业,完成采购。企业借助票据支付属性,可以快速、便捷完成商品交易,实现供应链内闭环支付与结算。

 

      (二)融资功能属性

      融资是票据的重要功能属性,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中均体现了其融资属性,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票据承兑尤其是银票承兑业务,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的信用,实现延付货款;持票企业可以借助票据贴现业务,提前获取银行资金支持。票据的融资属性与支付属性相辅相成,是商品交易的助推器,保障中小企业在头寸不足的情况下,完成日常采购等交易活动。

 

      (三)信用功能属性

      信用是票据的关键功能属性,通过票据既能体现银行信用,也能体现商业信用。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在银行较难获得大额授信,商业信用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完成订单,尤其是在供应链体系中,可以借用核心企业信用,起到融通链条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作用,有利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票据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具备“价格低廉”、“受众面广”、“信用支持”以及法律保障等独特优势,在疫情及未来经济恢复的过程中,如加大票据的推广力度,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发展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调,搭建专业商票平台

      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政策支持,若将工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经济刺激政策,通过银行、保险及央企的传导,合力应用于票据领域,将最大限度发挥票据支付、融资及信用的功能属性,更快推进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日常商贸的流通恢复。

      建议通过地方及央企商票平台,一是搭建地方商票平台,由地方工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搭建辖区内的商票平台,面向商票承兑及贴现市场,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贴现银行提供担保及融资撮合,并积累企业信用信息;二是充分发挥央企商票平台的作用,发挥商票在央企间的清欠作用,融通央企上下游产业链条,推动商票市场发展,改善央企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状况。
 
      地方及央企商票平台作为商票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是对上海票据交易所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分工明确的商票市场。

 

      (二)全面推广供票,促进供应链平稳发展

      供应链票据是上海票据交易所于2020年推出的创新型票据业务产品,其具备等分化签发、嵌入式场景、强化科技赋能等特点,包含企业信息登记、签发、背书转让、融资、保证、转贴现交易及到期处理等票据业务功能。发展供应链票据有利于缓解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应收应付款,避免出现大企业恶意占用中小企业结算款项等现象;有利于链内中小企业借用核心企业信用,提升自身融资能力,弥补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的盲点和断点。

      建议全面推广供应链票据,确保供应链体系平稳发展。一是建议明确供应链票据授信主体的评价方法,科学制定授信主体准入要求、评价标准及管控措施;二是建议重点推进农业、战略新兴产业等行业供应链票据,优选粮食、果蔬、肉禽、茶叶、药材等农业产品,以及大飞机、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通信、碳中和、半导体及生物医药等细分行业,发挥核心企业的引领作用,确保供应链运转顺畅;三是建议强化供应链票据风险管控,供应链票据存在专业性强、地域分散、主体众多、环节复杂等风险特征,需采用有针对性的风控措施;四是建议争取相关部门政策支持,如争取央行再贴现政策、争取银保监会差异化票据监管政策、争取税务部门税收优惠政策等,以推动供应链票据健康、快速发展。
 
      (三)推动业务研究,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

      票据业务具有产品链条长、业务节点多、服务差异大等特点,其中大多数业务节点与企业相关,如:票据承兑、签收、贴现、背书转让、质押、保证、再贴现、提示付款、追索等,涉及企业采购、生产及销售的全过程,尤其是票据的信用功能属性贯穿于票据的全生命周期。建议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及金融机构强化对票据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的研究,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实现票据产品与服务体系的闭环管理,提升票据对实体企业的“直达性”及“一站式”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更灵活、更便捷的票据服务支持

 

      (四)统筹数据资源,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票据是信用的载体,信用信息是信用的具体表现形式,票据市场发展与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密切相关,完备的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将推动票据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深化数据开发利用,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信用信息共享包括: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司法信息、纳税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社会保险信息等14大类,共37项。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建议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一是要统筹规划平台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需要建设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高效的信息系统,以及完备的跨部门协调机制,需要建立信用数据采集、数据评估、数据登记,数据评价、数据使用、数据交易以及数据共享等一整套信用信息数据管理体系,以改善企业信用信息环境;二是要兼顾专业性子平台建设,鉴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及融资工具存在差异化特点,可打造专业化的信用信息子平台,专门用于某类融资产品,如建设票据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准确、快速、全面查询并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更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三是要有前瞻性,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建设仅包括中小企业,建议未来还应纳入大中型企业,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全覆盖,以更好推动供应链票据服务中小企业。

 

      (五)强化金融创新,促进票据数字化发展
 
      数字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是全球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通过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技术,催生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

      发展数字票据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一是要强化创新引领,重点推动数字票据与供应链的创新融合,加快研究票据与供应链、产业链融合的新模式、新路径,畅通链内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降低链内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升数字票据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二是要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强化数据挖掘力度及智能分析手段,提升数字票据服务的准度与精度,实现金融资源对中小企业的精准滴灌;三是要强化数字化监管,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数字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监管嵌入票据行为,增强监管的穿透性,防范化解数字票据业务风险;四是要尝试开展数据交易新业态,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等基础设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通过发达的二级市场提升中小企业所持数字票据的流转效率,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构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

 

      (六)增强政策传导,发挥再贴现引导作用
 
      票据再贴现是重要的货币政策调节工具,可以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建议加快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并与再贴现挂钩,盘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二提高再贴现业务规模并适度调低利率,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票据支持;三是建议增强再贴现调节经济结构的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精准滴灌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四是建议通过再贴现促进信贷增长缓慢地区的信贷投放,充分发挥票据的信用、调控、支付、融资等特点,改善区域金融生态,巩固脱贫成果,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五是建议提高再贴现政策透明度,加强再贴现投放规模及实施效果的发布频度,细化发布内容,以进一步引导市场预期,提升政策传导效率。

 

文章来源于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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