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
川投云链
发布时间:2021-12-04
近日,泉州市正式印发《泉州市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泉政文〔2021〕61号),现将政策背景、政策亮点、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发展,把强化金融支撑作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政府于2010年首次制定《泉州市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于2014年进行第一次修订。“十四五”期间,我市金融业进入新发展阶段,为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和正向激励作用,调动在泉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性,推动实现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靶向破题”,引导有效金融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修订了《泉州市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围绕“十四五”期间泉州金融工作重点任务,优化扶持方式、拓展惠及范围,全方位构筑政策支持体系。
《若干措施》较大幅度提高奖励力度,涉及面更广,集中体现在鼓励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主体方面,如机构落户奖励最高限额由2000万元提升至5000万元,机构升格奖励资金由2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根据目前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重点工作,新增了基础设施REITs、境外债的发行奖补等相关鼓励措施。
为避免政策“撒胡椒粉”,不再单独设立增贷奖励、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奖励、涉农贷款奖励等较为零散的奖励条款,而是采取“1+N”模式,即1份框架性文件,配套1份多维度的总体评价方案作为细化补充,即《泉州市金融创新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总体评价方案》,具体包括泉州市金融创新奖励方案、泉州市银行业机构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评价方案、泉州市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价方案、泉州市保险业机构综合评价方案、驻泉金融管理部门综合评价方案,各有不同侧重点,既有对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单列评价,也有对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社会综合考评;既评价金融机构,也评价金融管理部门。评价结果可单独运用于通报、奖励、政银合作等。
为方便金融机构和企业获得奖励资金,新修订政策对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奖励、支持乡村振兴奖励、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中介费用补贴等事项,实行免申即享,进一步提升资金兑现效率,促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涵盖七个方面20条措施,其中:提高奖补标准事项4条、创新增加奖励事项6条、调整优化奖补事项10条。
一是落户奖励,包括新设机构、专营机构、职能机构落户奖励,对新设或新引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给予实收资本3%、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对金融机构总部的专营机构和职能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二是升格奖励,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升格为总行(公司)直管,奖励100万元。三是新入驻奖励,新设银行业市级分支机构、保险业市级分公司奖励50万元,新设外资金融机构业务代表处奖励30万元,代表处升格分行再奖励20万元。
一是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情况评价。设置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首贷户等12个指标,对年度评价结果排名前10名的银行业机构给予奖励。二是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自2022年起,联合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开展评估,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银行业机构单家奖励20万元。三是开展金融创新奖励。开展金融创新评选,分“原创奖”和“创新应用奖”,对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本次修订较往年扩大评选范围、优化评选流程、提高奖励力度。四是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培育发展供应链平台,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龙头企业、供应链平台或金融机构给予奖补。五是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对开展绿色金融和碳金融业务的龙头企业或金融机构给予奖补,促进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在泉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支持泉州经济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开展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分类评价,对年度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银行业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给予奖励。二是金融管理部门激励评价。对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落实中央及省金融政策、支持引导在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等方面开展评价。
明确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高于2%,对融资担保公司提供风险补偿和业务补助,单家融资担保公司市级财政最高限额补助100万元。
新增基础设施REITs、境外债的发行奖补。对我市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企业按照其实际发生中介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对首次发行境外债的非上市企业给予150万元中介费用补贴。
对注册地在泉州辖内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注册或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享受包括投资奖励、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高管奖励等方面的资金奖励。
发展金融平台经济,推动金融科技与政府平台融合,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为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提供大数据支撑。加强金融宣传教育,推动普及金融知识、金融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规。
文章来源于泉州市金融监督管理局